信息发布审核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依据
依据国务院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本网站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信息发布审核流程
第二条 审核前置原则
所有信息必须严格遵循“先审后发”的基本原则,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。
第三条 审核与留痕
1.经审核通过并批准发布的信息,须进行全量备份;相关审核记录、发布日志及信息备份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0日,必要时可延长。
2.信息发布后的监测期内,如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,责任人员须在24小时内开展内部研判与处置;涉及违法信息的,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及网信部门报告。
3.平台应依法配合国家有关机关的调查工作,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相关日志、备份资料。
第四条 安全责任落实
按照“谁主办谁负责、谁运营谁负责、谁发布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内容安全主体责任。平台将与各内容维护部门及负责人签订《网络内容安全责任承诺书》,明确管理边界、工作职责与问责机制,确保责任到人、分工协作。
第四章 禁止传播的信息内容
第五条 严禁内容范畴
任何用户及工作人员均不得利用平台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1.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.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.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.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.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.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内容或教唆犯罪的;
8.侮辱或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;
9.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第五章 监督与修订
第六条 接受监督
平台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国家、省、市各级网信部门、电信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,根据要求定期报送情况或落实整改。
第七条 制度修订
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、政策要求及平台运营实际需要,不定期开展评估与修订,确保其持续有效且贴合实际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八条 解释与生效
本制度由贵阳黔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与具体组织实施,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。